课程名称:设计艺术学基础
内容简介:
本课程内容分三大部分,即形态原理及表现;色彩原理及表现;空间组合原理及表现。通过从平面到立体形态、从写实到变形变色、变换空间、变形变色、变空间纬度、意象化表现等、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设计中的基本表达语言,将观察方法及思维方式贯穿始终。教材中配有大量插图,实用性较强,可供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及广大美术爱好者自学使用。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
设计艺术学基础是高等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知识基础课。构成艺术是现代视觉传达艺术的基础理论,即现代应用设计的基础。分为形态原理及表现;色彩原理及表现;空间组合原理及表现。本专业专科开设三部分即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并与图案设计共同构成艺术设计专科的设计基础。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的设置是为了使已具备相当于专科美术专业基础程度的应考者,通过本大纲所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获得构成设计基础必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设计能力。从而提高审美能力和美学素养。为学好高等教育艺术类各设计专业课程及接受通才教育打下扎实基础。
(一)掌握本大纲规定的教程各种部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二)通过优秀设计作品的教学和分析,增强鉴赏能力,培养设计思想和审美能力。
(三)受到必要的实际技能训练,提高设计水平。能顺利而准确地完成本课程的各项课程设计。
(四)掌握运用现代构成设计的规律,具有交叉和综合应用的设计表现能力。
(五)具有分析、评述优秀设计作品的初步能力。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设计艺术学基础是一门形象化的设计基础理论课程。其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是以形象分析为最终考核目标,本考纲着重说明本门课程的考核范围、重点、难点和要求,应考者必须掌握的深度、广度及其熟练程度,明确规定了以课程设计为考核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考者应从阅读理解指定教材的角度出发,重点着力课程设计的实践,以提高艺术表达能力。
课程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编 形态原理及表现
第二章 形式与形态
第三章 形态研究
第四章 体形态
第五章 体形态的描绘
第二编 色彩原理及表现
第六章 色彩表现初步
第七章 色彩原理
第三编 空间组合原理及表现
第九章 空间的性质
第十章 力与场
第十一章 空间构成秩序
第三部分 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较全面理解、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设计艺术学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原理,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
1.形态及组合原理
●形态概念和类别;
●基本形态的变化;
●基本形态的组合;
●平面形态与体形态的转换;
●形态的心理效应;
2.色彩原理
●色彩的三属性;
●色彩对比原理;
●色彩调和理论;
●配色原理;
●色彩的联觉;
3.空间组合原理
●空间的性质
●力与场
●空间结构秩序
第三部分 试卷结构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1.题型结构
●概念题(25分);
●简答题(25分);
●论述题(50分);
●作图题(50分);
2.内容结构
●形态原理(50分);
●色彩原理(50分);
●空间组合原理(50分);
四.参考书
林建群 《造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